西安区公共租赁住房报名抽取轮候顺序公告
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时有效落实到位,根据《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辽源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办法》及《西安区廉租房实物配租分配与租赁补贴》文件要求,重新确定轮候顺序,现面向西安区广大群众发布报名公告:
一、报名资格
1.具有我区城镇户口,并居住满2年以上;
2.享有城市低保;
3.无房家庭;
4.领取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满一年;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三、报名方式
具备报名资格的居民,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居住地街道(镇)提出报名申请,填写申请登记表,并如实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低保证明;
2.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或市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等)。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如有虚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轮候资格。
四、特殊说明
对老、弱、病、残等人员实行单独编组,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住房的权利。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视为老、弱、病、残人员:
1.年满75周岁;
2.享有城镇特困;
3.同居住人中2人以上患重病;
4.肢体残疾等级二级以上。
请有需要的人员,于公告发布之后,及时前往属地街道(镇)进行报名。抽取轮候顺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安家街道--6990256
富国街道--3164226
先锋街道--3530001
东山街道--3710018
太安街道--5018600
仙城街道--3618968
灯 塔 镇--3597466
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