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西府办函〔2020〕2号
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西安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
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灯塔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各相关驻区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关于成立辽源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辽府办函〔2020〕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禹治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鹤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新河 区工信局局长
成 员:潘国峰 区工商联主席
牟秀城 区发改局局长
辛宏伟 区科技局局长
赵志楷 区财政局局长
苏海峰 区人社局局长
王明玉 区应急局局长
张晓东 区司法局局长
刘宝莹 区住建局局长
刘文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翼辉 区文旅局局长
张利平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王绍君 区开发区主任
沈泽来 区商务局副局长
姚 顺 灯塔镇党委书记
李士忠 东山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张友伟 泰安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单纪成 安康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绪 鸿民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何荣贵 红城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熊 伟 新苑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于 晖 福盛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刘东博 裕明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白海波 富国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曹淑霞 安家社区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宋俊生 先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李 石 仙城社区副书记
贺 喜 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分局局长
韩基洪 税务局西安分局局长
吴靖斌 生态环境局西安分局局长
关连福 统计局西安分局局长
张庚有 区工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工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新河兼任。
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