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市政府工作部门

县区、开发区

东丰县 东辽县 龙山区 西安区 经济开发区
中央人民政府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辽源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公开分类>政策解读

关于《辽源市西安区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1 16:13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10号)《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2021—2025)》(吉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辽源市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 (2021-2025年)》并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辽源市西安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辽源市西安区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黑土地作为宝贵的农业战略资源,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重要物质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视察吉林时指出“吉林省是粮食主产省,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为西安区进一步加强黑土地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等战略决策部署,西安区委、区政府全力加快乡村建设,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西安等决策要求。依据农业农村部《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农农发(2017)3号)、《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建发[2021〕3号)、《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10号)、《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辽府发[2021]7号)、《辽源市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2021-2025)》的要求,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末,黑土地保护技术体系、推广体系、组织体系、工作体系日趋完善。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核心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初步构建,全市黑土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高、生态条件逐步改善。保护黑土地面积12.60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面积4.64万亩,正常年景粮食产量0.64亿斤以上,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面积达到1.20万亩,耕地质量提升0.4个等级,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主要内容

  《辽源市西安区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共分为十个章节,分别为规划区概况、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分类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肥沃耕层构建、全方位提升耕地质量监测能力、推进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强组织保障。

  第一章对于目前西安区资源环境进行分类介绍;

  第二章对于目前的发展现状以及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

  第三章对于总体目标规划进行介绍;

  第四章对于粮食种植区以及特色农业发展区的黑土地保护措施进行阐述;

  第五章对于科技平台、队伍及推广体系的建设进行介绍;

  第六章对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进行分类介绍;

  第七章对于如何对于耕层构建更有利于土壤肥沃进行研究

  第八章对于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进行介绍

  第九章对于黑土地保护的机制以及政策的创新

  第十章为推进该规划的顺利实施所做出的强化体系

  附件: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西安区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丽)
[纠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