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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09:43 信息来源:西安区司法局

  2023年,西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谋划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西安区实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利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西安讲堂”报告会的形式开展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在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以读原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专题学习活动。采用“线上线下”模式组织召开培训会,确保各级干部学习到位。在“法治西安”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拓宽了宣传辐射面。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十大法治事件”征文活动,总结了《积极探索方法途径 扎实推进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西安区加快推进政务数字化建设》《打造辽源西安少年审判特色名片》《讲好普法依法治理故事 传递法治西安好声音》《“三个坚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等先进典型。二是学习宣传贯彻新法新规,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新修订新施行法律法规。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年组织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活动共8场次。三是围绕《“‘五放’引领、‘五化’推动,抓产业、抓项目、抓环境、服务民营企业”行动方案》的要求,以开展“‘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为总抓手,使营商环境优化的针对性、靶向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更强。大力推行高效审批服务模式,推出一系列惠企措施和工作举措,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不竭动力。四是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推进法治乡街工作作为全年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召开了全区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推进会议,举办了以《如何开展好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为题的专题培训会,下发“重大行政决策”“西安区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登记范例”等指导性文件及样本14个;深入六街一镇开展专项调研3次,促进了基层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

  (二)以政务服务为主导,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应进必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602项,进驻窗口单位达19家,政务大厅受理区本级业务办理项提升至575项,进厅率达到95.51%,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98%以上,完善了“一网通办”专区跨省通办服务;全区铺设电子政务外网线路75条,已开通并使用39条,实现区级政务部门和乡镇(街道)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村屯、医院、学校线路已铺设完毕并实行按需开通。二是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区现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6个,其中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下放乡镇权责事项62项,街道权责事项53项,服务事项涵盖了民政服务、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服务、老年人优待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实现了不出街道(乡镇)“就近可办”。梳理出乡镇政务服务清单59项、街道政务服务清单57项、社区代办事项55项、村代办事项21项。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可办理事项均使用系统受理,做到“一事一评”。着力提升12345热线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全年,12345热线共接收各类市民热线转办单共计5481件,已办结5481件,办理率、回访率均达到100%,满意率达95%以上。2023年1月,西安区人民政府被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评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标兵单位。三是西安区实现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全覆盖。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延伸乡镇、街道,实现与全区5个业务部门的22个受理事项对接。四是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新系统的应用效果,加强部门信息维护、人员信息完善、检查清单认领、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添加非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名录库维护等工作,推动智能检查对象名录库智能筛选;结合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我区联合检查计划,截止目前,我区共制定部门内年度计划21个、跨部门年度计划16个,制定部门发起部门联合占比43.24%,双随机完成率100%。五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公正执法。组织召开了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专题培训会,制定了《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切实为企业减轻开具证明负担。

  (三)以合法行政为前提,保障政府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适时调整了《西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律师顾问团的律师参加区政府常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合理建议。全年,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各类工作会议40余次、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13件,共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采用率达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

  (四)以行政执法为焦点,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全面推广“四张清单”制度及“首违不罚”制度。二是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抽查、行政执法人员“人才库”培养计划、学历提升、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年度行政执法培训等专题工作,累计参训人数350余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了到市直执法单位“跟案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排查工作,及时扣发、收回相应的执法证件。今年下发证件40个,扣发行政执法证件2个,收回证件5个,现全区持证156人均合法有效。三是在全区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专项组深入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提出意见建议12条,进一步提升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案件办理水平。四是在全区开展了行政执法事项调整工作,调整后全区各类执法事项517项。执法清单的调整和完善规范了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在社会管理、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五是以乡街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为亮点,强化基层依法治理。灯塔镇综合执法队由7人扩充加至15人,50周岁以下人员占比由原来85.71%提升至93.33%,各街道执法人员由原来12人增至到46人,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完成了《乡镇执法清单》后评估及清单调整工作,清单调整后,《乡镇综合执法清单》由原来的85项增至96项,其中下放事项由原来的25项增至36项;新增街道法定执法事项清单24项,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由原来的20项,增至44项。乡街执法清单的再调整,进一步夯实了街镇执法主体及依据,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全年,灯塔镇开展各类执法活动99次,办理案件4件;各街道共吹哨85次,部门报到164人次,解决问题81件,基层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效凸显。2023年4月,完成了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验收工作,2023年9月西安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授予“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以监督行政权力为保障,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依纪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推动监督执纪方式转变,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案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区政府依法承办建议及提案共57件(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32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定期通报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情况。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重大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力度,对49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财务数据采集整理和报送,截止目前完成对16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精做实。优化公开载体,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从办事、公开、互动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提升工作质效,全年办理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8件,答复率达100%。

  (六)以依法治理为基础,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按照“先调解、后裁决,能调则调、当裁则裁”的原则,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共收到复议申请1件,已通过调解定分止争,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已审结8件。二是推进多层次领域依法治理。制定印发《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76个网格统一编码并配齐网格长及网格员,完善“235”工作考核办法。健全“五级”工作链条、“五长”工作机制,选树“五长”1581人。制定了《城乡基层治理重点任务分工表》,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采取“专职机构+派驻机构”的模式进行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制定了《西安区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三是强化组织建设,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我区已建立7个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公共法律服务室,7个村级个人调解室,新挂牌建立富强村、新力村2个百姓说事点,同时依托29个法律服务微信群,为全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为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将“法律明白人”队伍由69名增加到149名,人民调解员由162人调整到225人,村居法律顾问由14名发展到当前27名;全年人民调解案件办理1425件,村居法律顾问全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392次,法治宣传53次,代写法律文书29件。李洪军、刘恒辰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灯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西安区房屋征收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刘畅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四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先后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反有组织犯罪法》“预防校园欺凌暨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等活动150场次、受众人数1万余人,解答问题500余人次;同时紧抓法治乡村建设,有力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广场、农村文化宣传墙等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补充农村法治图书角法律书籍500余份。顺利完成了“八五”普法的中期验收工作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吉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七)以预防研判为常态,增强突发事件依法预防能力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接到的各种突发警情,进行初步研判分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加强现场处置能力,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控制事态,查明真相,消除危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针对哄、囤、造、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组织召开了各类应急工作会议23次,审核修改《西安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西安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10个应急部门预案和综合预案。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动员机制及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物资储备,倡导家庭层面的应急物资储备,逐步构建多元、完整的物资储备体系。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应对能力。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动监测,制定了《西安区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手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辖区内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口罩、消毒液和常规治疗新冠肺炎药品,能够应对居民咳嗽、发热等症状,定期开展消毒消杀。

  (八)以强化领导为先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政府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专题会议2次。二是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推动述法与年终考核深度融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23年提拔干部5人中,其中有相关经历的2人,占40%。三是将社会治理类落实情况作为常态化指标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不断丰富了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法治示范创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完成对全区40个部门、7个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围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重大行政决策落实等,组织两办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督查工作6次,下发提示函、督办单等7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专题工作汇报。组织制定《西安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清单》《辽源市西安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2023年版)》《辽源市西安区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完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举办了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升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督,以更严的标准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四是抓实法治建设考评督察,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五是进一步推进“‘五放’‘五化’活动,落实“三抓一服务”行动的决策部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助力“‘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西安区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涉企法律体检”“企业宣传月”等专项行动,持续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的一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举措还不多,在破解基层短板弱项方面成效还不明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压实政府及各部门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

  (三)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教育内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LED显示屏、海报、横幅等平台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以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着力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督促、指导、管理作用,通过月报告、年度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避免行政执法案件错案发生。同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举办专题讲座、集中授课、线上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年底前完成不低于60课时的培训,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落实好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责任编辑:彭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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