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政府办每周集体学习和各党小组学习内容,通过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平台,重点学习依法行政相关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区政府办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题上会前均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议题,一律不得提交常务会研究审议。将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公职律师作为常务会固定列席单位,在会中充分听取区司法局意见,确保研究议题合法、合规。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高效决策。年初,组织各部门对2023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3项决策事项纳入西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培训会议,加强技能和方法的应用,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答疑解惑工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运行奠定基础。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逐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区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各相关部门在年初申报年度决策事项时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会增加工作难度、影响政策出台速度,因此申报事项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部分决策事项存在滞后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对决策事项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在学法用法方面。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不够透,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具体工作还有差距,运用法律法规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夯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健全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梳理年度重点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数量和覆盖面达到考核要求。目录制定后,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增减、变更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事项调整,做到应纳尽纳、动态管理。
(二)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积极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法治西安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