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西民发〔2022〕15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严防疫情反弹风险,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经区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民政局系统内开展无疫机关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切实把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调动干部职工的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控,营造人人尽力、合力创建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无疫机关创建工作,全力构筑疫情防控的安全健康防线。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全员参与,广泛发动、组织有力、凝聚合力,激发干部职工自律自控,筑牢常态化疫情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三)坚持动态管理,建立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符合评审标准后,向上级部门申请上报,同时要确保不出现防控漏洞导致疫情发生规模性反弹的。
(四)坚持行业指导,结合《全区创建无疫单位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无疫养老机构评选标准,养老安全科要切实加强对无疫养老机构创建的指导与监督。
三、创建标准
创建工作要做到“一无三有”。
(一)无疫情发生或扩散漫延。在申请审评前,必须严格控制14天内无疫情,为单项否决项。对已评选挂牌的无疫机关,一旦发现零星新发疫情,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构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即5例以下(不含5例),不立即摘牌,加注黄色星号。如疫情在14天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社会面清零,最后一例感染者转阴出院或解除集中隔离后,可摘掉黄色星号,继续作为无疫机关。
(二)有严密的防控体系。建立“三级包保”即分管领导包保分管科室及事业单位的创建工作,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养老机构负责人包保本科室和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的责任体系。逐级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有专门的防控工作队伍,有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和全员核酸检测等专项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团组织、志愿者的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三)有严格的防控措施。针对养老机构建立“五包一”制度,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共同包保养老机构的工作机制,做到动态状况掌握精准,健康监测管理规范,发现异常规范处置并及时报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高,应接尽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电梯、楼道、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好消毒消杀工作。落实好戴口罩、测体温、“亮码”通行等防控措施;防疫物资按需储备,数量充足;积极组织和配合做好疫苗接种、核酸筛查、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有严实的防控宣传。宣传引导有力,加大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通过“一封信”、“大喇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控政策和健康防疫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应会,覆盖所有家庭;干部职工和养老机构老人对疫情防控政策和卫生防疫常识知晓率高,防疫意识强,能够加强个人自我防护,自觉遵守疫情管控各项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和人员较多的室外场所防范人员聚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线。
四、创建方式
(一)评定内容
按创建标准及《创建无疫机关和无疫养老机构审评表》内容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评定程序
第一阶段(5月12日-17日):结合实际按照标准开展创建和自评工作。
第二阶段(5月17日):组织考核组对各养老机构进行验收。
第三阶段(5月19日-20日):迎接区审验收工作组对我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评审验收。
(三)评定结果
评定达标后,按职责权限命名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共同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针对无疫养老机构要建立定期考核和通报机制。要力戒形式主义,创建工作中坚决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不可好高骛远、脱离实际,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确保创建活动不跑偏、不走样。
(三)健全考核机制。要落实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严禁“只申报、不建设”,“只命名、不验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及时予以激励奖励,对措施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
1.西安区民政局创建无疫机关工作领导小组
2.西安区民政局创建无疫养老机构评审考核组
3.“无疫机关”创建活动审评表
4.“无疫养老机构”创建活动审评表
西安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西安区民政局创建无疫机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绪仓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海燕 副局长
齐 新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 娜 办公室负责人
孙 苹 西安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任
吕艳军 儿童福利负责人
邸敏丽 西安区婚姻登记管理处负责人
张嘉莉 养老安全科负责人
王海燕 基层政权负责人
哈健卉 信息比对负责人
李 明 西安区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人李娜担任,副主任由张嘉莉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