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市政府工作部门

县区、开发区

东丰县 东辽县 龙山区 西安区 经济开发区
中央人民政府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辽源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在线访谈>往期访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宣传和落实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宣传和落实

主题: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宣传和落实
嘉宾: 西安区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矫巍巍
时间: 2021年8月2日
摘要: 为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问题进行解答。我们邀请了西安区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矫巍巍到访谈室作客,矫局长您好,欢迎您!

文字直播

主持人::

  为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问题进行解答。我们邀请了西安区区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矫巍巍到访谈室作客,矫局长您好,欢迎您!

矫巍巍::

  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

  今年以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备受关注,为了便于大家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请您为我们详细解答一下。 

   

矫巍巍::

  好的 

   

主持人::

  现在咱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都包括哪几种人? 

   

矫巍巍::

  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3、残疾人员。4、零就业家庭人员。5、大龄失业人员。6、失地农民。 

   

主持人::

  都有哪些认定程序 

   

矫巍巍::

  (一)自愿申请。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可向户籍地 (常住地) 街道或社区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填写《吉林省就 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或 居住证)、《就业创业证》,同时,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要件: 1、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原国有或集体单位招工 (录用)证 明材料及企业与其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提供《吉林省 最低生活保障证》; 3、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吉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5、城镇常住大龄失业人员:提供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 6、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二)初审公示,(三)审核确认。 

   

主持人::

  援助项目有哪些? 

   

矫巍巍::

  包括(一)政策咨询。(二)岗位援助。(三)精准服务。(四)政策扶持。尽可能的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五)托底安置。 

   

主持人::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发放范围和政策规定 

   

矫巍巍::

  一)发放范围: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残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大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规定: 

  1、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2、符合条件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期限,除申报领取社保补贴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即2008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的符合条件人员,且享受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从实际达到“4555”月份的下个月起,实行当年缴费当年申报、审核的办法,按年度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数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主持人::

  还有哪些具体规定? 

   

矫巍巍::

  1、一次性补缴以前年度社会保险费或以前年度未提出享受补贴申请的,不得补发。 

  2、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3、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股东)、拥有50万元以上豪车的、享受单位住房公积金待遇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供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公益岗位人员均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4、在企业享受社保补贴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主持人::

  初次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矫巍巍::

  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下列人员: (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 军人,“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 

   

主持人::

  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矫巍巍::

  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主持人::

  好的,谢谢矫局长为我们带来了这么详实的政策解答,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的访谈节目到此结束。谢谢!